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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向企业收费 吕梁市防雷办被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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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派记者马累平特约记者贺李锋)12月5日,吕梁市防雷办向吕梁市纪委监委送交了一份检查书,市纪委对该办进行了通报。原来,防雷办擅自到企业检查收费,违反了市纪委包联企业有关制度规定,给企业正常运营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今年,为大力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质量,真正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吕梁市纪委监委制定实施了《吕梁市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包联企业制度》,包联制度要求,市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能部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惩治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的腐败分子,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 包联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七不准”制度,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涉企部门进行监督,对涉企案件要做到直查快办,对企业办理有关事项提供便利服务,对企业实行文明执法。同时,他们实行了村企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和煤矿开采沉陷问题预警治理制度,把村矿矛盾消灭在萌芽期。 包联制度实施后,企业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县纪委监委包联领导反映职能部门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市县纪委在一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予以处理。 目前,吕梁市县两级纪委已有52名领导干部负责对全市52户规模企业实行了责任包联,极大改善了企业的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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