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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局与教育局联合发文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中小学防雷安全 打印 E-mail

  汕尾市是雷暴高发区,每年平均雷暴日约68天。雷电灾害事故频繁发生,涉及面广,损失严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各中小学电教化的普及,教学楼和电教设备因雷击遭受损坏甚至威胁到师生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确保中小学财产和师生安全,2005年5月8日,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气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防雷安全管理的通知》(汕教[2005]73号)对全市中小学防御雷电灾害安全工作从年度检测、防雷报建、雷击灾害报告、防雷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力求通过规范防雷监督管理职责,避免雷电事故发生,确保教学楼电教设备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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