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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电灾害防御可不能马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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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金华市因雷击已造成17人死亡、40多人受伤,烧毁厂房数十间,损坏各种仪器设备33000多台。”金华市气象局防雷办主任吴剑强昨天对记者说,天灾根源在于一些单位麻痹大意,没有把雷电灾害当一回事。金华市政府新近出台了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实施办法,今后全市的雷电灾害防御将纳入强制规范的轨道。 防雷装置“三同时” 【现实】2004年12月,金华市一家医药化工单位在雷击后发生爆炸,造成三人死亡、十几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事后查明,招致雷击的原因是该厂未设置静电导除装置。 【新规】新出台的办法规定,易燃易爆物资的经营场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等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防雷不过关建筑不验收 【现实】在防雷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图施工、中途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偷工减料、违反规范等现象。防雷工程起不了防雷作用,反而留下安全隐患。 【新规】新出台的办法规定,雷电防御装置竣工后,应当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乡镇防雷空白将被填补 【现实】目前金华市区的防雷工作逐渐步入正轨,但乡镇防雷网络尚属空白。吴剑强说,现在气象主管机构只管到县一级,对开展乡镇一级防雷工作无从下手。而农村因遭雷击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案例却日趋增多。2005年8月,金东区仙桥镇中联村一农户在打开电冰箱门时遇到雷击,人被电流抛出5米多远,多处受伤,室内电器也全部被雷击毁。 【新规】新出台的办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各镇(乡)政府应当配备雷电灾害防御联络员,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从事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联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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