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雷搜 | 商业资讯 | 防雷科技 | 防雷招标 | 防雷会展 | 专家园地 | 防雷学习 | 防雷企业 | 防雷人才 | 企业网址 |
| 福建《关于防雷、气球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闽财综〔2001〕 |
|
|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 文件 闽财综[2001]121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制定防雷、气球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培训和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闽气服发[2001]13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2001]费字45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你局举办防雷、气球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培训和考试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福建省财政厅 |
| < 上一篇 | 下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