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初召开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认为,西藏自治区在防雷减灾工作中仍然存在重建设轻防雷减灾的现象。
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防雷减灾工作起步晚,全民防雷意识不够强,对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西藏属雷电灾害多发区,但在基本建设中仍然存在重建设轻防雷减灾的现象;三是防雷组织管理的具体对象、内容、程序、措施、要求等一系列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四是部分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业务的单位和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无证从业和无证上岗的现象比较严重。
西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将依照《西藏自治区防雷管理办法》,对从事专业防雷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对从事防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防雷工程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对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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